那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,穿着被汗水浸透的蓝色工装,皮肤晒得黝黑,但笑容干净得像个孩子。他说自己在水站工作,住在附近,可以送江念回家。但江念说不清叔叔家的地址——或者说,他根本不想回去。
“那……你先跟我回家?”郑毅挠了挠头,有些无措,“等你想起家在哪了,我再送你回去。”
江念答应了。那间向阳小区的出租屋很小,但很干净。郑毅不会做饭,只会煮面条,那天晚上他们吃的是清水挂面加酱油,但江念觉得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。
后来,郑毅带着他找了好几天的家人,最后在居委会的帮助下联系上了叔叔。但江念死活不愿意回去,抱着郑毅的腿不放。郑毅没办法,只好说:“那……我先照顾他几天?”
这一“照顾”,就是一辈子。
江念收起地图,深吸一口气。这辈子,他不能再等那么久。他要主动去找郑毅,尽早进入他的生活,摆脱叔叔婶婶一家。
但怎么去是个问题。二十公里,走路要五个多小时,而且他一个七岁的孩子独自走这么远,太引人注目了。万一遇到坏人,或者被警察发现,都会被送回叔叔家。
江念思考着,目光落在不远处的公交站牌上。
对了,公交车。
上辈子他经常坐公交车去医院,对这座城市的公交线路很熟悉。他记得1993年的时候,3路车可以从这里坐到城西工业区附近,然后步行一公里左右就能到向阳小区。
他看了一眼手里的酱油瓶,有了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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