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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他把怀疑告诉了郑毅,但郑毅不相信:“小毛不是那种人。他可能就是穷怕了,有点小毛病,但本质不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江念气得不轻。那时的他正处于青春期,又因为隐约知道郑毅的性取向而刻意保持距离,干脆搬去了学校宿舍,眼不见为净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发生的事情,是郑毅病重后才断断续续告诉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小毛住下后不久,就开始向郑毅借钱,理由五花八门:母亲生病,找工作要打点,和朋友合伙做生意……郑毅一次次地借,小毛一次次地“忘记还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最恶劣的是,小毛根本不是什么“暂时困难”,而是个惯偷。他白天在郑毅家“休息”,晚上就出去作案。1999年底,他在一次入室盗窃时被警察当场抓获,警察顺藤摸瓜找到了郑毅家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郑毅才知道,小毛不仅偷别人的,还偷他的。家里值钱的东西——江念母亲留下的金项链、郑毅存了好几年的手表、甚至江念的奖学金存折——都被小毛偷偷拿出去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即使这样,当警察问郑毅要不要起诉时,郑毅还是犹豫了。他说小毛也是可怜人,从小没人管,走了歪路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小毛因为多次盗窃被判了三年。出狱后,他非但没有感激郑毅,反而怨恨郑毅“不够意思”,没有全力“保”他。2003年,他找到已经搬到城中村的郑毅,威胁说要曝光郑毅是同性恋的事,敲诈了一笔钱。

        那笔钱,是郑毅准备给江念交大学学费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郑毅哥,对不起……都怪我……”病床上的郑毅,说起这段往事时,满脸愧疚,“如果我不那么有眼无珠,不把他带回家,就不会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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