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毅去了南方的一个小城。
这里离家乡千里之遥,没人认识他,没人知道他的过去。他用假身份证在一个工地找到了工作——搬运工,日结工资,包吃住。
工地的生活很苦。每天早上五点起床,晚上七点收工,一天要搬上千块砖,扛上百袋水泥。汗水浸透工服,肩膀上磨出血泡,手掌很快结满了厚茧。
但郑毅不觉得苦。身体的疲惫可以暂时麻痹心里的痛。
他睡在工棚的大通铺上,二十几个男人挤在一起,汗味、脚臭味、烟味混合在一起,空气污浊得让人窒息。但郑毅不在乎。他需要这种环境,需要被嘈杂包围,这样就不会一直想起江念。
可他还是会想。
白天干活时,汗水顺着额头流进眼睛,他会想起江念小时候拿着毛巾,踮着脚给他擦汗的样子。
晚上睡觉前,工友们聚在一起打牌吹牛,他会想起江念依偎在他怀里,一边看电视一边喂他吃水果的场景。
最难熬的是洗澡的时候。
工地有个简陋的露天淋浴区,几根水管,没有隔间。男人们脱光了站在一起冲凉,白花花的一片肉体。
郑毅第一次去时,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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