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凝固了。
那……那是我的手臂吗?
原本属于“梅羽”的、谈不上粗壮但也绝不纤细、皮肤因为常跑工地而略显粗糙、手肘处还有一道旧疤痕的小臂,消失了。取而代之的,是一截在晨光熹微中,白得晃眼、纤细得不可思议的手臂。皮肤细腻得像最上等的羊脂玉,光滑紧致,在从窗帘缝隙透进来的那束光柱下,泛着一种润泽的、珍珠母贝般的柔和光泽,甚至能看清皮肤下极淡的、青sE的血管脉络。手腕的骨头小巧JiNg致,仿佛稍微用力就会折断。
我像是被烫到一样,猛地缩回视线,心脏在那一刹那停止了跳动,随即又以狂乱的、几乎要撞碎肋骨的节奏疯狂擂动起来。是梦!一定是还没醒!我用力闭了闭眼,再睁开。
那截白得发光的手臂,还在那里。
我几乎是带着一种自nVe般的求证心理,颤抖着我能感觉到指尖那细微的、不受控制的震颤,缓缓地、极其缓慢地,抬起了那只“陌生”的手。手指修长,骨节匀称秀气,指甲盖是健康的淡粉sE,修剪得圆润整齐。这绝不是一双g过粗活、摆弄过图纸、在键盘上敲击过无数代码的、男人的手。
指尖终于触碰到了冰凉的手机外壳。触感反馈到大脑,却带来更深的恐慌——手指的触觉似乎也变得异常敏锐,能清晰地感受到手机外壳细微的磨砂颗粒,以及……自己指尖皮肤那种过分的柔软和滑腻。
手机屏幕是黑的,像一面朦胧的镜子,映出了一片模糊的、扭曲的倒影。我下意识地、带着最后一丝侥幸,抬起另一只手同样白皙纤细得刺眼,想去触m0自己的脸,想确认那倒影只是光线制造的错觉。
指尖,触碰到了脸颊的皮肤。
“轰——!”
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炸开了。指尖传来的触感,细腻、光滑、饱满、富有弹X,带着年轻肌肤特有的温润热度。那绝不是我自己m0过三十多年的、那张谈不上英俊但也轮廓分明的、带着胡茬糙y触感的男人的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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