斐潜微微叩了叩马腹,一行人徐徐向前。
——《大汉西京贪腐律》,第七条,凡挪用、盗取、充假军资者,遇赦不赦,腰斩,弃市。
……ヽ。>д
什么?!韦端几乎立起,瞪圆了眼,此事当真?
在下亲眼所见……骠骑去了斐子成之家后,斐子成便服毒自尽了……一位韦氏的门客禀报道。
啊……某知道了……韦端重新坐了回去,点了点头。
门客识趣,便是告退不提。
韦端坐在桌案之后,呆了半响,然后摇头,骠骑……不愧是骠骑啊……
其实韦端递上去的《贪腐律》,并非完全没有后门。就像是大多数的律法都不敢宣称是世间万年法,严密无缝隙一样,其中也有一些可以用来合理合法的规避的,就拿斐和来说,按律是要处以腰斩,但是并没有写什么时候腰斩,当即是可执行,但是一年后执行,也可以,违背律法了么?没有。甚至可以拖到十年,二十年之后……
同样的,如果斐和检举揭发,是不是就可以减轻其罪责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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