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别为:第5则“亲支袭封”、第7则“亲王袭封”、第25则“亲王削封”、第32则“请封生母”。
其中涉及亲王利益的为第7则“亲王袭封”,规定亲王应袭封爵者,需等服满并年岁已足方许请封,不许援引往年特例,服内陈乞。
防止亲王过早袭封而领取岁禄,其实在正德时期就已经在做,只是没有公开于纸面,现在李春芳是直接摆上前台。
而对郡王一级的约束也是极其有限,只有区区数条。
其余几十条,针对的对象则是中下层宗室,从将军到中尉,可谓是一网打尽。
在明代宗室分为亲王、郡王、镇国将军、辅国将军、奉国将军、镇国中尉、辅国中尉和奉国中尉八等,王一级自然是上层宗室,将军一级为中层,中尉则是最下层,也是这次利益被剥夺最厉害的群体。
在魏广德看到第51条的时候,不免一下子坐直了身体。
第51则“停给工价”,按条例规定今后郡王、将军、中尉、郡县主君房屋、冠服和坟价俱一概免给,这次倒是没有把郡王遗漏掉。
想想也是,亲王府是早就由朝廷建造好了的,而郡王、将军、中尉则需要新建,都是地方上承担相应工费。
不过这点开支对于郡王来说其实也面前可以承担,可下面的将军、中尉一级可就难了。
以前他们被册封后就有官府准备相应等级的房屋、冠服,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,这么搞怕是有的宗室都要流离失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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