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、制诰之宝,用以下诏书、识诰命。
9、敕命之宝,用以下敕书、识敕命。
10、策命之宝,用以下策书、识策命。
11、运之宝,用以识黄选勘籍、奖励臣工。
12、御前之宝,用以进御座、从车驾,御前杂事封识。
13、皇帝尊亲之宝,用以上尊号、答赐宗人。
14、皇帝亲亲之宝,用以谕亲王、赐亲藩书。
15、敬天勤民之宝,用以训迪有司、敕谕朝觐官。
16、表章经史之宝,用以图书文史之事。
17、钦文之宝,用以敕封丹符出验四方。
不过据《明史》记载,以上十七宝中,“皇帝亲亲之宝、皇帝奉天之宝、诰命之宝、敕命之宝”四宝为明成祖朱棣所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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